問:我想對出租的房屋增加租金,但承租人不同意,請問我能否主張解除原租房合同?是否會承擔違約責任?
律師事務所邵律師解答: 在房屋出租合同有效期限內,若出租人想增加租金,必須要征得承租人的同意。在此基礎上,應本著雙方自愿協商的原則,并可根據合同法,比較行業慣例或平均的市場價格來合理確定增加租金數額。若承租人不同意,出租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,否則將會構成單方違約,需承擔違約責任。屆時承租人還可依法提起訴訟,要求出租人繼續履行原合同,同時要求其賠償違約金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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